新娘秘書化妝品名“特效”不再

 

自今年2月5日起,化妝品命名再也不能使用“純中藥配方”、“藥用面膜”、“瘦臉洗面乳”等名稱了。近日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《化妝品命名規定》及《化妝品命名指南》。根據新規,化妝品命名不能提療效,新娘秘書也不能用古代醫學名人名字等作為化妝品命名。

昨日,記者在深圳市場走訪發現,目前很多在售化妝品都使用了“活膚”、“抗敏”、“去皺”、“特效”等禁用語。據悉,新規發佈前已批准或備案的產品可繼續使用原名稱,到期需要延續的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將對產品中文名稱進行審核。隨著新規的實施,眾多在售化妝品需要重新命名。

化妝品名字不能隨便取

根據國家《化妝品命名規定》及《化妝品命名指南》,新娘秘書要求化妝品命名簡明、易懂,符合中文語言習慣,並不得含有誤導、欺騙消費者的內容。

在化妝品名稱中禁止表達的詞語包括11大類

1.絕對化詞意:“特效、全效、強效、奇效、高效、特級、換膚、去除皺紋”等。

2.虛假性詞意:宣稱產品“純天然”。

3.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:“抗菌、抑菌、除菌、解毒、抗敏、祛疤、生髮、毛髮再生、減肥、溶脂、瘦身、瘦臉、瘦腿”等。

4.醫學名人:“扁鵲、華佗、張仲景、李時珍”等。

5.醫療術語

還有其他6類詞彙。

走訪:

誇大效果的化妝品仍存在

記者走訪了多家商場以及超市發現,仍有不少化妝品依然打著相關字樣,新娘秘書還有的化妝品儘管命名上符合規定,但是在具體介紹中仍然打擦邊球,有誇大產品功效的嫌疑。在屈臣氏超市里,一款美白潔面乳,其產品包裝上標注有“持續美白,讓你沒有變黑的機會”等宣傳。而某產品的“極致BB霜”,則被描述為“神奇出水配方,超強保濕”。

而在一些知名品牌中,也有“複顏”、“特效”等字眼出現,像歐萊雅的“複顏抗皺緊致霜”、玉蘭油專櫃的“特護修紋眼霜”等產品也在銷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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